HAD 002-04 核事故辐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导出干预水平
ID: |
EE6D46164E154D46ACA22115CF05AC91 |
文件大小(MB): |
1.86 |
页数: |
49 |
文件格式: |
|
日期: |
2024-7-14 |
购买: |
文本摘录(文本识别可能有误,但文件阅览显示及打印正常,pdf文件可进行文字搜索定位):
51,(HAD002/04),核事故辐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导出干预水平,(1991年4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毡,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境保护局联合解释,1引 言,L1目的,在核事故或辐射应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公众而采取防护(干预)措施的主要,决策依据是公众可能接受的剂量和干颈水平的比较。为了使用方便简捷,应根据,干徐水平渊当地的具钵情况制定评出干预水平。导出干预水平表示为可以直接,与实际监测结果相比较的量,例加剂量率、在环境介质(空气、土壤、水等)、食,物和饮水中放射性核素水平等。直接比较监测结果和导出干预水平可以迅速决,定是否采取和需取何种防护措施,1.2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导出干预水平的作用、估算导出干预水平的原则和方法,给出,实际应用导出干预水平的指南。为核电站营运单位和地方政府编制应急计划提,供指导。在实际确定导出干预水平时,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的方法,但必须向,有关监督部门证明所采用的方法能达到本导则的安全水平,本导则适用于陆地固定式核电站,其基本原则也适用于其他大型核设施,导出干预水平与所涉及的公众的生活习惯(例如饮食)、当地的农业实践及,食品生产和加工程序等因素有关,因此应针对特定厂址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导出干频水平,而不可能建立普遍适用的导出干颈水平。但是,本导则规定的岸,则、方法和应用指南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52 通用系列,本导则所规定的导出干预水平不适用于关于解除或终止防护措施的决策.,2导出干预水平的作用和估算原则,2-1 当确认或怀疑有放射性物质非计划释放时,应进行测量以证实有无,环境污染并获得有关释放严重程度的信息。可以用适当的模式将测得的放射性,核素在环境介质中的水平换算为对人的剂量,再与干预水平比较,决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如果将环境监测的结果直接与导出干预水平相比较,则能较快地,作出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及实施防护措施的范围的决策。环境介质的污染水,平达到了导出干颈水平,预示着对某确定居民组的照射剂量可能达到了干预水,平,2- 2 理论上说,对于每种环境介质和各个照射途径都可以确定相应的导,出干预水平。但在实际中,只需考虑那些对照射有重要意义而且容易测量的比较,重要的最,例如外照射剂量率、放射性核素在空气、地面沉积物和各种食品及饮,水中的侬度等。每种导出干预水平和相应的照射途径及防护措施列于表1,2- 3 导出干顼水平的不确定度随着其由干预水平推导过来所需的环节和,参数的增加而增大,例如用加工好的粮食或蔬菜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表示的导出,干预水平要比用耕地土壤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表示的导出干预水平的不确定度,小。导出干预水平的不确定度还受推导时所用的模式和参数的不确定性的影响,表1导出干预水平量和相应的照射途径及防护措施,导出干预水平量相应的照射途径相应的防护措施,外照射了剂量率,(Sv ?s^1),由烟羽和地面沉积物引起的7,外照射,隐蔽、撤离、避迁,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时间积分浓度(Bq,?s ?m-J),烟羽吸入内照射,烟羽引起的B外照射,皮肤沉积8外照射,隐蔽、撤离、服用稳,定性碘,隐蔽、撤离,隐蔽、撤离,放射性核素地面,沉积水平(Bp ?m-z),由沉积物引起的B和7外照射,吸入再悬浮物质的内照射,撤离、避迁,撤离、避迁,食品、牧草或饮水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Bq ?kg'1),食品和饮水食入的内照射限制生产和消费,核摹故辐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导出干预水平(HAD002/04) 53,2-4 也可以用事故中释放的或者预期将要释放的放射性核素的数量来,计算导出干预水平,这对于特定的核设施和事故条件是有用的。它对于早期判断,潜在的厂外后果和是否帝要采取防护措施能够提供有效的帮助。但是,在事故情,况下不可能精确地预计或测量释放的放射性核素的数量,而且这种颈测必须以,工厂的条件和对工厂的安全分析为基础,此外,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厂外后果还取,决于事故时的气象条件和释放的时间特性,所以这种导出干颈水平只能作为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的一个粗略的指标,2- 5 为了估算导出干颈水平,需要将环境污染物向人转移中涉及的各种,过程进行模式化处理,要求这些模式是真切的和具有针对性的,应避免过分的保,守。对于表1中列出的导出干预水平量,需要模式化的重要过程示于图L,2- 6 很多参数可能影响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水平与干覆水平之间,的关嘉,即影响剂量转换因子的估算。比较重要的参数包括防护措施所涉及的居,民的生活习惯(例如食谱、在室内的停留时间等)、放射性核素在人体内的代谢,规律、环境污染物的化学和物理形态、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方法等。一些畲数可,能会有较大的变化,因此建立能够普遍适用的导出干预水平是不可能的“鉴于这,种原因,本导则主要说明确定导出干预水平的一般原则和程序.,Z 7 为了确定导出干预水平* is要慎重地选择有关个人的生活习惯,特,制要使生活习彼的选择和试图应用干^水平的基本原则相一致。如果目的是将,“平均”个人所受的照射剂量与干预水平相比较作为采取防护措施的决策基础,那么需要假设有代表性的生活习惯。同样,如果是同接受较高隐射的居民组相比,较,则应采用适合于这个组的特定生活习惯,2- 8 鉴于个人在生活习惯和代谢机制等方面的差异,当制定与防止发生,非随机效应的干预水平相应的导出干葫水平时,选择居民中受到最高照射的个,人(属于关罐居民组)的生活习惯来计算导出干预水平是合适的。在其他情况下,可以视实际的方便和所采用的原则选择“平均的”或者“关键组的”生活习惯,2- 9 需要确定的重要生活习惯和……
……